中美专利摘要撰写要点
✦
•
✦
中美专利摘要撰写要点
专利摘要,听起来简单,却承载着发明的灵魂。它不仅是专利文件的“门面”,更是决定专利能否顺利通过审查的关键。本文带你深入探索中美专利摘要的撰写要点。
中美专利摘要对比
假设已有左边的中国申请在先,准备递交右边的美国专利申请,那么在没有实质修改的情况下给出的两国专利摘要部分如上图所示。
中文摘要中阐述了发明名称、技术领域、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英文摘要在此处对应的是中文的直译,然而这样的英文摘要并不是完全合格的。
★
美国专利对摘要的要求
下面给出一个英文摘要的核驳:
审委认为摘要中存在可能有暗示意味的语句,给出的法条是 MPEP § 608.01(b)
①摘要内容:
红框前两段中要求摘要中应将真正具有新创性的技术特征进行阐述。
第三段阐述了:
·当发明主体是机器或设备时,摘要中要包括其组织结构和操作;
·当发明主体是物品时,摘要应包括其制备方法;
·当发明主体是化合物时,摘要应包括其身份和应用场景;
·当发明主体是混合物时,摘要应包括其成分;
·当发明主体是流程时,摘要应包括其步骤。
②摘要形式:
摘要应采用叙述形式,并且通常限制到单个段落,长度最好在50~150字以内,不要超过15行;在行文时,不应使用常用的形式和法律用语,例如“means” “said” 以及“comprise” “plurality” 等;此外,对应的中文的本发明提供英文翻译。
Q&A
摘要的开头应如何引入发明的主体?
在MPEP给出的三个示例中,摘要可以直接以名词+修饰性短语的结构给出:
例(1)A heart valve which has an annular valve body defining ... 名词+定语从句的不含有完整主卫的短语结构;
例(2)A method for sealing whereby heat is applied to seal,... 名词+状语从句并用现在分词修饰的不完整结构;
例(3)Amides are produced by reacting... 完整的主谓结构。
结论:美国专利的摘要中可以使用类似权要直接给出名词的形式,而不使用The invention describes等这样的模板。
中国专利对摘要的要求
中美摘要要求对比
在美国专利申请中不建议写技术效果和用途的原因是美国对摘要字数的要求更加严格,从经验上看,表达同样意思的一篇中文专利和一篇英文专利,中文字数是英文字数的1.3倍左右,据此估算中文摘要翻译成英文后更有可能超过150字的限制。所以在假设的例子中英文摘要可改为下图示例(直接引出发明主体)。
美国专利摘要修改对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