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因必有果,你的OA就是我——在美国收到Final Office Action该怎么办?
百因必有果,
你的OA就是我。
——收到FOA该怎么办?
美国OA有哪些: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美国的OA:
美国的 OA与中国的OA不同,是按照Non-final 和 Final 来分,而中国的是按一通二通三通来分的。
那 Non-final和 Final 有什么区别呢?
Non-final申请人可以改动权利要求,可以加附属项、或是从说明书中加内容。
Final 不可以修改权利要求, Final 后审查委员不会再做新的检索工作,即不可以让审查委员去考虑之前没有考虑过的权利要求范围。
比如说原来的权利要求3,是附属到 权利要求2 上面的,权利要求 2 又附属到 权利要求1 上面,那此时权利要求3的范围就是是 1 + 2 + 3。
如果在 final 的时候把 权利要求3 直接并到权利要求1中,范围相当于是 1 + 3 了,1 + 3 的这个范围在最初的申请稿件中是没有的,就等于让审查委员考虑一个新的权利要求,是不可以的。
申请人收到 Final 的时候,要怎么应对呢?
第一种情况:如果 final 的时候有授权的权利要求(通常这种授权的权利要求在第一页的通知书中)。这种情况只要把它并到对应的独权中,就可以获准。
这种情况首先要让它先授权,如果对范围不满意,可以再提接续案。
第二种情况:如果想不到其他的理由了,仍想以之前的理由去提交,那就没有必要继续答这个final(因为审查委员已经考虑过这个点了,他就是不接受)。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提一个appeal。
第三种情况:能找到其他的点或特征可以来说服审查委员的,这时候可以做一个权利要求的修改。这样需要提出RCE,让审查委员再次审查,相当于重开审查流程。提交 RCE 之后,审查委员会从第一次 OA 开始下发。
第四种情况:不修改权利要求,但是又找到一个新的点,不过权利要求范围还是以前的范围,那这种情况可以选择继续答这个final。
PS:
当然,如果说有经费或者技术方面的一个考量,觉得这个专利可能对申请来说不重要了,那我们就也可以选择放弃。
点击下方链接跳转微信公众号,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