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外观专利制度的比较
各国外观专利制度的比较
外观专利制度的比较至关重要,因为它不仅促进了全球创新和创意的保护,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还帮助企业规避跨国侵权风险,优化其国际设计策略。外观专利制度的比较是全球化时代下,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的关键工具,是连接创新、法律保护和全球市场竞争力的桥梁。本文将以几个典型国家的外观专利制度为例,探究这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
审查制度(中美欧印日)
·形式审查:中国、欧洲;
·实质审查:美国、印度、日本;
·授权时间:中国和欧洲的授权时间最快;美国20.4个月;印度7个月;日本6.8个月。
·保护年限:中国、欧洲、印度都是从申请日开始算起,而美国和日本则是从授权日开始算起。欧洲(25年)> 日本(20年)>中国、 美国、印度(15年) 。
新颖性宽限期
·中国、印度:6个月;
·美国、欧洲、日本:12个月;
除了中国之外其他国家的宽限期都是广义的公开,即不管申请人采用何种方式公开、在何处公开,只要在宽限期内(12个月)都不会影响新颖性;中国是狭义的公开,即只有在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会或规定的学术会议上公开才能受到宽限期(6个月)的保护。
是否支持multiple designs(有几个不同的实施例或相似的外观设计是否能放在同一个案子里去申请)?
中国、美国和欧洲是支持multiple designs的,但中国只收一份钱,而欧洲是有多少个实施例收多少份钱;印度和日本是不支持multiple designs的。
审查制度(加泰韩越)
加拿大,泰国,韩国和越南都有实质审查制度,但韩国也可以选择无审查制度。
·授权时间:韩国2~3个月;加拿大、泰国和越南6~12个月。
·保护年限:泰国、韩国和越南都是从申请日开始算起,韩国(20年)> 越南(15年)> 泰国(10年);而加拿大有两种方式,一是从公告日算起10年,二是从申请日算起15年(哪个长就取哪个)。
新颖性宽限期
加拿大、韩国和越南都有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而泰国则没有相关的规定。其中,韩国新颖性宽限期不适用于在先公开的外观专利(指除专利之外的其他出版物的公开)。
是否支持multiple designs(有几个不同的实施例或相似的外观设计是否能放在同一个案子里去申请)?
韩国和越南是支持multiple designs的,加拿大和泰国是不支持multiple designs的。韩国较为特殊,如果申请同时提了几个外观设计,必须要指明其中一件作为基础的外观设计,其他作为关联外观设计;如果不是同时提的话,先提了一件基础的外观设计,后面的关联专利必须在一年之内提出,两者的有效期是一致的。
审查制度(英俄澳墨)
·形式审查:英国;
·实质审查:俄罗斯、墨西哥;
·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澳大利亚,只要是在形式审查之后就完成了注册,可以拿到专利权;必须请求实质审查之后才能行使专利权。
·授权时间:英国10天;澳大利亚形式审查1~2个月,实质审查4~6周;俄罗斯和墨西哥的平均时间是一年半。
·保护年限:澳大利亚是自授权日开始算起10年;英国、俄罗斯和墨西哥都是从申请日开始算起25年,然后每5年续展一次。(注意:墨西哥是在2018年4月28日有做改法,之前是从申请日开始算起15年。)
新颖性宽限期
英俄澳墨都有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12个月),而且都支持multiple desig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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