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受理条件
发布日期: 2014-08-13 来源: admin 点击数: 283
江苏省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向援助中心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援助中心依申请酌情给予援助。
(一)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
(二)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
援助中心提供维权援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程序以及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及推介合作单位等;
(二)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的参考意见;
(三)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组织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
(四)接收、处理单位或个人对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或投诉,以及转送的举报或投诉案件;
(五)组织协调有关机构,研究促进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
(六)为胜诉的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酌情提供经费资助,根据江苏省现况,援助资金将优先用于支持涉外案件;
“涉外”是指纠纷一方当事人为不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重大”是指对江苏省重点技术领域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的。
(七)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八)对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事项,提供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等服务。
2021年5月26日 17:23
ꄘ0